债券兑付价格“打折”风波:是保护投资者,还是“另类违约”?

安妮·文特斯 2025-05-01 整形 9 次浏览 0个评论

债券兑付风波起

近期,山西建投两则信用债提前兑付的持有人大会通知,在债市激起千层浪。山西建投公告称,其发行的“20晋建01”“20晋建02”债券,因募投项目运营不及预期,触发投资者保护条款,拟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加速清偿等议案。这两期债券将于今年5月19日召开持有人大会,投资者须现场参会。

兑付价格引争议

提前兑付本无可厚非,但兑付价格方案却让持有人产生异议。按照公告议案,山西建投将按“债券余额+债券余额*计息天数/365天*当期票面利率”兑付,即每张债券按100元本金兑付,利息按持有天数计算。而此前市场提前兑付多按市场公允价格,近期这两期债券的中债推荐估价净价均在109元以上。某资管人士表示,今年2月至4月投资者平均交易价格在108元至110元之间,此兑付方案将致债券亏损超9%,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。

机构质疑“另类违约”

有机构投资者认为,山西建投信用资质良好,并非高风险主体,也未丧失偿付能力,且并非城投企业,无强制化债要求。其提前兑付背后或是为降低融资成本,借“投资者保护条款”加速到期,给投资者明显低于公允价格的面值兑付,本质上是一种发行条款的“另类违约”。

信披、大会存疑点

山西建投在此次事件中信披、持有人大会等多有瑕疵。首先是信披信息前后矛盾,根据募集说明书要求,山西建投应每半年披露专项债券募投项目建设及运营情况报告,此前报告均显示项目运营良好,而此次债券债权代理人表述募投项目连续2个会计年度未收到相关费用。其次是持有人大会表决权比例问题,议案规定须经出席的本期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1/2以上通过方为有效,但有资管人士认为此议案应认定为特别议案,需经参会的2/3同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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